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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送女儿房让其贷款给母治病 女儿没贷款引争端

2016年07月01日 11:0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 

  过去5年的时间,70岁的老张一直在打官司。这场官司的对象是他40多岁的女儿。

  6年前,老张送了大女儿一套房,条件是希望大女儿贷款给老伴治病,谁想大女儿拿了房子却并没有完成他的心愿。老张想要收回房子。

  起诉被驳回,再起诉又撤诉,又起诉……前前后后老张起诉了大女儿4次,最近,这场“房子保卫战”终于在宁波中院的二审判决下定了音。

  赠与大女儿一套房子

  希望她能贷款医治老伴

  宁海人老张有1个儿子和2个女儿。

  2011年,为了让女儿出面办贷款给老伴治病,老张夫妻将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给了大女儿,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后办理了过户手续。

  之后,老张夫妇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2011年年底,老张的老伴因病去世。

  失去老伴让老张非常伤心,谁也没料到,到了第二年,老张就把大女儿告到了法院,

  老张在起诉状里说,自己被大女儿骗了。

  老张表示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大女儿,是为了让她出面贷款为妻子治病。但过户以后,大女儿一直没有去办理贷款,也没有为妻子支付过医疗费。

  诉状里,老张要求撤销对女儿的赠与,拿回房子。

  然而开庭后,老张的大女儿辩解,当初父母赠与房子是自愿的,而且母亲的医疗费大部分都是自己支付的。

  庭审中,老张无法证明当初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时是约定条件的,合同也已经履行完毕了,法院遂驳回了老张的诉请。

  声称女儿未履行义务

  他多次起诉要求收回房子

  2014年年底,老张第二次起诉到法院,这次他要求大女儿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大女儿每月支付2000元。

  但是好景不长,两个月后,老张便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称大女儿推迟支付费用已经好几天了。

  法院受理后,执行到了相关费用。但是,老张和大女儿的矛盾远没有结束。

  2015年5月,老张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称大女儿未能及时支付赡养费,并且打砸房屋,要求撤销赠与,拿回房子。但接着,老张又撤回了起诉。

  2015年年底,老张以同一个理由第四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但大女儿到庭后陈述自己并未打砸房屋,而迟延支付赡养费是得到父亲的准许的。本报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于珊婉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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