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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分房产反目 儿子偷亡母骨灰父亲索要难执行

2016年07月13日 16:0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张宇 通讯员赵艳艳)在母亲病逝后,儿子小亮(化名)在与父亲王大爷商量遗留房产分割问题时发生矛盾,父子俩为此打了多年官司,后小亮竟然趁父亲不在,将母亲骨灰偷走。王大爷将小亮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妻子骨灰,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找不到小亮,目前该案仍在执行中。

  王大爷诉称,小亮是自己和妻子的唯一儿子。2007年,妻子因患癌症去世。妻子去世时,留下了一套房产,又没有遗嘱。王大爷和小亮因为房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2008年,王大爷一纸诉状将小亮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对该房享有所有权。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该房属二人共同所有。

  这场官司使父子间的矛盾加深,小亮离家出走,之后便杳无音讯。2014年5月,王大爷将小亮诉至法院,要求其尽赡养义务。法院判决支持王大爷的诉讼请求,但是自判决生效后,小亮没有任何行动,也未支付分文赡养费。

  2015年2月,王大爷将小亮再次诉至法院,这次不是为房产,也不为赡养费,而是妻子的骨灰。

  王大爷称他因不忍与已故妻子分离,故暂时将妻子的骨灰安放家中。2009年,儿子趁自己不在家将骨灰盗走,至今不知藏匿何处,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亮将妻子的骨灰返还给他。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小亮在王大爷不在家之机,将母亲骨灰取走,并为王大爷留下便条一张:“我把妈接走,你自己想”。王大爷至今也未找到妻子骨灰隐匿何处,亦联系不上小亮。

  法院认为,王大爷在妻子去世后,作为丈夫,有权保存妻子骨灰。小亮如想保管其母亲骨灰应当经其父亲的同意。小亮在未经王大爷同意的情形之下,私自将骨灰取走,显然不当,且违反了善良民俗。最终,法院判决小亮将骨灰返还给王大爷。

  在这场官司后,王大爷心灰意冷。2015年底,王大爷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主持分家析产。小亮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2016年3月,法院缺席判决该房属二人共有,王大爷和小亮各享有房屋50%的份额。

  据了解,日前,王大爷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小亮归还骨灰,但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找,仍没有找到小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过程中。 J223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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