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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1年半受理34件非法吸储案 涉案超12亿

2016年07月27日 10: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南方日报讯 (记者/崔洁 通讯员/吕静)笔者从宝安区了解到,2015年至今,宝安法院共受理34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其中2016年上半年受理高达31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大多涉案金额巨大,少则几百万,多则逾亿元。宝安法院受理的34件案件涉案总金额逾12亿元,涉案金额最高的一个案件达8.5亿元,且多数涉案款项被不法分子用于支付前期的各种借款和高额利息,形成“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导致部分案件在案发后的涉案资金难以全部追回。

  34件案件的涉案被告人多达102人,涉案的投资人员高达数万人,其模式是先行投资的人员在受到蛊惑后,通过高息回馈的方式带动亲戚、朋友进行借款融资,形成“滚雪球效应”,引发更多投资人员参与。以高收益为饵,利用网络借贷平台为幌子吸收公众资金,如犯罪分子在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下建立“钱海创投”等P2P网络借贷平台,许诺予以高额收益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犯罪隐秘性较强,犯罪分子登记注册成立一家或多家公司,寻找部分项目并吸引社会民众进行投资,因投资行为具有较长的周期性和较好的掩护性,导致投资人员在短期内难以看清危害。

  宝安法院建议,金融、工商等主管部门应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方式加强对民间融资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P2P等网络新型融资平台的监测和预警,对频繁进行大额资金流动和可疑交易资金的账户加强监控;司法机关要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打击力度,公、检、法、金融等部门在追赃中加强沟通协作,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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