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物业没搞好费用交不交?律师:先交费后再投诉

2016年08月17日 13:2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前几天,网友“nami5231”发了个“纠结帖”,称收到律师事务所打来的电话,催缴物业费,不知该如何处理,“如果去交费的话太不甘心,物业有和没有基本没区别,除了找人打扫卫生。此外,安全也不管,停车也不管。”这位网友住在西园路边的严家地小区,物业公司已通过律师向100多小区住户催收物业费,涉及金额约10万元。

  业主有话说

  吐槽一

  到处是垃圾,太脏啦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里虽然有人打扫保洁,但地上仍留有垃圾,特别是一堵围墙边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一楼餐馆围墙边,地上污水横流,气味呛鼻。多个单元楼道内都贴有小广告。一位住在二楼的业主说,小区里有老鼠出没,平时要是忘记关窗,老鼠会跑到家里。业主们反映,他们已经找物业反映过,但未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来监督。

  吐槽二

  一楼是饭馆,好吵呀

  家住小区D栋3单元的林阿姨说,这里的饭馆一般营业到晚上10点,油烟很大。“特别是冬天,很多人都喜欢吃火锅,油烟更大。很多食客喝酒划拳,一直吵到夜里。好不容易餐馆关门了,烧烤摊又出来了,营业到凌晨四五点,根本没办法好好休息!”林阿姨叫苦不堪。

  陈奶奶家在餐馆通风口附近,她说老伴有冠心病,受油烟影响,身体情况一直不乐观,家里养在阳台上的植物大都被油烟熏死了。“为了健康,准备搬家了。”

  D栋4单元一住户说:“以前门口的楼梯是可以走的,下了楼梯走几步就到马路,很方便。但为了把一楼租给商户,这里被物业封了,还建了一个厕所,味道难闻。”

  吐槽三

  下水道堵了,没人管

  “下水道堵了要自己找人来清理,单元楼的门要住户自己出钱装,安好没多久就坏了也没人管。”“平时进出单元楼都是靠电子锁,一旦停电楼里的人出不来,楼外的人进不去。”“三四年前物业费从0.21元一平方米涨到0.45元一平方米。”这些都是业主们不愿意交物业费的原因。

  一位没交物业费的业主表示,她家楼上住户漏水严重,漏水的地方还有煤气管道和电线,安全隐患很大,她多次找过物业,物业都说没办法,只能让她自己找楼上住户协商。

  物业倒苦水

  再收不上费用

  考虑撤出小区

  昆明市政佳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家地小区负责人刘主任表示,这是他们公司2007年入驻该小区以来,首次向如此多的业主通过律师催收物业费,共涉及业主100多户,金额约10万元。“有些住户四五年没交物业费,以前都是通过停车费来弥补亏损,处理比较人性化,但长期不交费已给公司造成损失。物业的人也需要吃饭,如果再收不上费用,我们也考虑撤出小区了。”

  刘主任称,物业公司已安排专人打扫小区,定期保洁,但一些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情况确实存在。至于乱贴小广告的问题,几年前已在社区帮助下安装了监控探头,这一问题有所减轻,另外也加强了巡防,发现乱贴小广告者移交给派出所。“但毕竟是开放式小区,无法做到封闭管理,难以杜绝小广告乱贴。”至于餐馆扰民问题,由于是老小区,建筑格局无法改变,且商铺产权已售出,加上餐馆营业者手续齐全,物业只能尽量协调。

  一起谈法律

  业主败诉可能性较大

  对于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现象,盘龙法院法官施晶晶表示,司法实践中,多数业主将拒交物业费归结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如安保缺位、随意铺设管道、无法提供车位、私用维修基金、卫生环境脏乱差、电梯等公共设施缺乏维修等。“但物业服务有瑕疵并非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施晶晶说,业主们以拒交物业费作为维权手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懂法。

  云南事兴律师事务所马献坤律师表示:业主对物业不满,可向业委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不能不交物业费。若收到律师催费信息还不交费,物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业主败诉的可能性较大,要承担诉讼费、补交物业费,对于业主来说负担很重。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说,物业费的交与不交不能和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挂钩,除非当初业主和物业公司间有明文规定。业主如一味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到法院后,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除了要补交物业费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律师费用则不一定由业主承担,主要看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承担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谁聘请谁承担。此外,律师费用的多少目前主要由市场调节,律师费用金额多于业主欠缴的物业费也是可能的,具体由法院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发票金额酌情判决。

  春城晚报 记者 张勇 实习生 景凤 文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