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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3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2016年09月13日 14: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贵阳9月13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13日从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获悉,至2015年,贵州3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贵州是中国八大民族省区之一,地处西南部,拥有17个世居少数民族,省内民族地区包含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208个民族乡。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占全省总面积的55%,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为1255万人,占贵州省总人口的36.11%。

  人口较少民族是指中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28个民族,其中贵州拥有仫佬族、毛南族2个人口较少民族,主要聚居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

  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扶持范围,扶持对象达到131124人,其中,毛南族和仫佬族为56057人。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徐飞表示,对贵州而言,开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脱贫、率先全面小康行动,是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各民族团结友好、和谐共处的具体体现,既符合中国、贵州省发展的主旋律,又能充分体现贵州省民族团结、繁荣奋进的良好氛围。“贵州省要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离不开人口较少民族的全面小康。”

  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贵州制定出台了专项规划,实施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十一五”以来各方的共同努力,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63个聚居村都实现了通村路全硬化,部分行政村实现了组寨路网全硬化,通行条件大为改善。安居房、人畜饮水、居民用电、广播电视、电话等基本实现全覆盖。2015年,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800元人民币,贫困人口减少13160人,相比2010年末,基本达到减少一半。

  徐飞说,通过推动实施率先小康行动计划,贵州建了麻江县复兴村、惠水县大新村等小康示范村。经过评估,到2015年为止共有39个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谈及未来,徐飞说,贵州将按照“实现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要求,继续推动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小康的直观感受,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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