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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小钢厂违法生产“地条钢” 责任人被拘

2016年09月19日 19:58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新沂9月19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通报江苏新沂小钢厂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目前,直接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近日,江苏新沂被曝光的“地条钢”厂已被立案侦查,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三人已被刑事拘留。涉事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简易厂房已被拆除。所在地瓦窑镇及新沂市发改经济委、环保局等部门的多名官员分别被处以免职、撤职、开除党籍等处分,其中2人涉嫌渎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地条钢”一般指假冒伪劣的钢产品。虽然从2002年 开始,“地条钢”已经被明确为应淘汰的产能,我国曾多次组织集中查处地条钢,但往往整治过一段时间后,假冒伪劣产品又重回市场。原因是如今部分地条钢企业已改头换面,甚至连企业名称都不含钢铁两字。再者,如果废钢原料纯净,有些地条钢企业也能生产出符合标准的钢材,普通的稽查办法很难发现其踪影。

  此外,地方政府处于税收和就业的考虑,有所姑息也是原因之一。一家被查出的地条钢厂负责人曾这样表示:“没人来查过。我每年交税1000多万!不就是重点企业吗?镇政府还不是要靠我们养活?我们停工,镇政府比我们还要着急。”

  9月12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明传电报形式印发《通报》,要求坚决打击制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要求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普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不留死角。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对打击新增钢铁产能和违法违规制售钢铁产品不坚决、化解过剩产能不力、甚至搞地方保护、给违规产能和制售地条钢企业充当保护伞、知情不报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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