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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02日 12:4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綦江区中峰镇龙山村原党总支书记陈朝福挪用扶贫互助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陈朝福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编造虚假合同的方式,从龙山村扶贫发展资金互助协会借款15万元,用于与他人合伙的工程建设,并在借款到期后归还了本金和利息。调查期间,陈朝福清退了利息差价2.7万元。同时,陈朝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月,綦江区纪委给予陈朝福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涪陵区武陵山乡武陵山村综合服务专干熊世兰违规申报并享受建卡贫困户补助问题。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熊世兰利用职务便利,明知自家不符合享受建卡贫困户政策的条件,仍违规申报并享受贫困户补助共计0.54万元。调查期间,涉案款项已清退。2016年8月,涪陵区武陵山乡党委给予熊世兰党内警告处分。

  3.奉节县五马镇王坪村党支部书记彭长斌在分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移民享受D级危房改造政策指标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彭长斌在研究分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移民享受D级危房改造政策指标的过程中,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未严格按照最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的要求进行办理,将镇政府分配给本村仅有的1个指标直接分配给自己的母亲,获取补助2.1万元。调查期间,涉案款项已清退。2016年7月,奉节县五马镇党委给予彭长斌党内警告处分。

  4.彭水县汉葭街道易家坝村村委会主任黄作兵虚增面积骗取扶贫项目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5年,黄作兵在组织本村农户完成县扶贫办下达的500亩高淀粉红薯种植项目计划中,将未完成的24.9亩面积虚增到8户农户的种植面积上,骗取项目补助资金0.74万元,所得资金用于维修村组公路。2016年9月,彭水县纪委给予黄作兵党内警告处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纪律,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交办督办,对反映集中、影响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快查严处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常态化问责,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重庆市纪委)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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