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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供被诉“房姐”龚爱爱玩失踪 已承认违约与银行和解

2016年12月21日 14:4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房姐”龚爱爱欠贷案开审  来源:北京电视台

  本报讯 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在2013年被曝出在北京有41套房,被网友称为“房姐”。在因办理假户籍被判刑三年并刑满释放后,龚爱爱又因其位于三里屯的两处房产未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诉至法院索赔近800万。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龚爱爱本人未到庭,其委托律师与银行达成和解。

  断供被诉“房姐”玩失踪

  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法院起诉称,2009年9月3日,该行与龚爱爱签订了两份《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分别向龚爱爱提供贷款624万元和642万元用于购买位于朝阳区三里屯SOHO的两套房屋,贷款期限自2010年5月6日起为10年,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534%。2010年5月12日,银行向龚爱爱发放了贷款。2012年9月6日,两处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自2015年4月20日起,龚爱爱未再履行还款义务。

  据记者了解,华夏银行于去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龚爱爱清偿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等合计796.6万余元,并要求就房屋拍卖款优先受偿。法院受理案件后,始终无法联系到龚爱爱本人。实际上,按照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龚爱爱已经于2016年2月3日刑满释放。

  银行提供的龚爱爱的手机号已变成空号,龚爱爱的代理人秦律师也表示不再代理龚爱爱的案件,亦无法协助法院联系到龚本人。

  法院以特快专递方式向龚爱爱在涉案合同中预留的居住地址和户籍地址分别邮寄了诉讼材料,但均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后法院依据银行的申请,依法公告送达,同时为穷尽送达方式,保障龚爱爱的合法权利,朝阳法院还委托其户籍所在地的陕西省神木县法院代为送达。

  龚爱爱随后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两审法院裁定驳回。

  承认违约与银行达成和解

  今天上午,龚爱爱本人并未现身。其律师表示,在开庭前已经与原告银行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庭审流程,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并出示证据。对此,龚爱爱一方均表示认可,承认她自己存在违约行为。

  “被告未按期偿还贷款的原因是什么?”法官询问。

  龚爱爱的律师回答:“主要是因为她当时在监狱里。”

  庭上,银行表示愿意和解并提出和解方案:银行解除借款合同,龚爱爱于2017年3月31日前偿还本金、利息共计796.6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公告费。龚爱爱的律师表示,他们愿意接受这个和解方案。

  庭审结束后,龚爱爱的律师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对于龚爱爱的近况,该律师表示自己不清楚。

  吴青瑜 J195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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