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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司机偏爱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 易酿成惨剧

2017年01月25日 10:3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调查动机

  机动车驾驶人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易导致行人及对向司机短暂“失明”,成为不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诱因。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滥用远光灯,但滥用现象仍大量存在。春节临近,公路车流量增加,滥用远光灯行为成为春节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为何热衷滥用远光灯?如何治理滥用现象?《法制日报》记者在海南进行了一番调查。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 本报见习记者 翟小功

  “夜间行车,大部分车主最怕的是什么?”

  “是的,就是那些能亮瞎你的远光灯。”

  夜间行车,迎面遇到开远光灯的车辆,司机会“瞬间致盲”,相当于蒙住双眼驾驶近100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大,甚至可能酿成惨剧。

  眼下丁酉鸡年春节将至,“平安过好年”是大家共同的心愿。然而,连日来,《法制日报》记者深夜上路调查发现,随着春运启动,海南岛全面迎来冬季旅游旺季,全省部分市县道路上滥用远光灯乱象比比皆是。一个小时内,有些路段最多有超20辆滥用远光灯车辆“一闪而过”。

  野蛮远光灯“亮瞎”眼

  一辆越野车的远光灯极为炫目,整辆车都被灯光包裹着,成了一个炫目的光圈,从眼前飞过……

  1月22日20时,记者在海口市迎宾大道和椰海大道交叉口蹲守,过往车辆滥用远光灯乱象很普遍。根据计算,一个小时内,竟有超过20辆机动车存在滥用远光灯问题。

  随后,记者走访丘海大道、南海大道、滨海大道等市区主要干道,发现几乎每隔几辆车就会有一辆开着远光灯。23时,记者在迎宾大道高铁东站路段看到,因对向车辆开远光灯,不少车辆司机不停切换远近光灯,有的还无奈地打着双闪,提醒对方换用近光灯。

  “如今海口市区道路的夜间通行条件很好,照明条件完全足够满足大小车辆通行,夜晚开车也没必要开远光灯。”当打车回去时,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告诉记者,春节快到了,市区道路上车流量很大,滥用远光灯隐患极大,有十年驾龄的他对此深有体会。

  刚拿到驾照的海口市民陈妍霓说,由于系新手初驾,她对很多路况不熟悉,开车上路一旦遇到远光灯照射,就会有些手忙脚乱,感觉很可怕。

  1月23日晚,记者驾车来到文昌、琼海等市县主干道调查,发现滥用远光灯现象依然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城乡接合地区,由于照明条件不好,为了夜晚行车安全,很多司机选择一直开着远光灯。高速公路以及进出高速公路的路段也是远光灯使用重灾区,有些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没有换灯的习惯,下了高速路依然开着。

  滥用远光灯无异于“谋杀”。据医学实验证明,当人眼受到强光刺激时,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会下降,视网膜上的细胞由于强光照射会进入一个3秒左右的“休眠”状态,以高速行驶每小时120公里来算,相当于驾驶员盲驾近100米。这往往成为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

  执法取证难违法成本低

  哪些人喜欢违规使用远光灯?记者采访海口多名车主发现,无论是新手还是老司机,都存在滥用远光灯的情况,主要分为无知型、自私型、炫耀型、以牙还牙型四种类型。

  “刚开始开车的时候,晚上总觉得不够亮,就一直开着远光灯,后来朋友提醒才知道远光灯不能乱用。”海口一名新司机告诉记者,作为新手,很多时候,他们有的还没弄明白近光灯和远光灯的区别,有的是开了远光灯忘记关掉了。

  还有一部分司机,他们只管自己看得清楚,不在意是否影响了其他司机的视线。现在绝大部分中高档轿车,远光灯都为亮度很高的氙气大灯,在夜间十分抢眼,无论如何也得开着远光灯。 

  “你开,我开,大家开,看谁的灯更亮。”有些司机坦陈,当被其他车开着的远光灯晃得白花花一片时,很是不爽,干脆“以牙还牙”晃回去。

  记者了解到,这四类人不文明的驾驶习惯如果不能得到纠正,很可能会导致“破窗效应”发生,使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蔓延开来。

  “现实中,相比于查处酒驾、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滥用远光灯不太容易被固定证据。”海南省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告诉记者,远光灯的开启和转换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查处取证很困难。如果只靠交警用肉眼来判定违法,一些驾驶员常常会耍小聪明,立即转换灯光,以此逃避处罚。

  违法成本不高,也是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客观来看,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性并不比酒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低,而酒驾、闯红灯行为之所以在近年来明显减少,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得以完善,其违法成本大幅度上升。然而,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只扣1分并处罚金,这样的处罚可能不会被一些驾驶员放在心上。

  智能抓拍治滥用远光灯

  “春节临近,三亚交警在一段道路上设置了自动抓拍远光灯违法系统,首次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自动抓拍。上岗当日,约有350辆车被抓拍……” 

  1月19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用了海南省首个“智能抓拍远光灯违法系统”。继福州、深圳后,三亚成为我国第三个可以对远光灯实施抓拍的城市。

  “当前,滥用远光灯这一不文明行车行为十分普遍,远光灯造成的‘瞬间致盲’也成为了夜间一大‘马路杀手’,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丁一鸣表示,据统计,三亚市每年因滥用远光灯造成的事故达60多起,平均每年有两人因此失去生命。

  针对滥用远光灯非现场查处取证难的问题,三亚交警部门着力在创新上、科技上做文章,强化科技化执法,让违规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该套系统之所以那么厉害,是因为这套系统可以实现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识别、上传。在这套系统的前端含有两个监控探头,一个探头在灯光的辅助下抓拍车辆的外观,一个则是测光灯,负责测量车辆的灯光角度。在同一时间内,这两个监控同时抓拍,而在间隔数秒后,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抓拍,捕捉车辆违法的过程,并对车辆车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以此确定车辆是否属于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

  “目前,这套‘智能抓拍远光灯违法系统’仍处于试行阶段。”周平虎表示,下一步,在三亚全市推广的同时,或向海南全省推广,不断推动交通管理向智能化、科技化迈进。

  在探索科技化执法的同时,根治滥用远光灯“顽疾”,更重要的是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并加大对车灯改装市场监管。与此同时,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教育,提倡驾驶员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并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动社会舆论力量进行谴责、规劝,督促文明使用远光灯成为广大驾驶员的自觉行动。

  本报海口1月24日电  

  远光灯频频成肇事“凶手”

  前几天,江苏省扬州市一满脸是血的男子被送至武警医院急诊科救治,该男子竟是在骑电动车途中撞上路牙摔伤。据知情者华先生称,伤者今年40多岁,夜晚骑车回家,在扬州大桥东转弯会车时,一辆大货车迎面驶来,远光灯晃得他眼睛有些睁不开,径直撞上了路牙。华先生说,经过的路人见状,将受伤男子扶起,并帮其联系上家人。经检查,男子被摔断一根肋骨,目前仍在治疗中。

  在湖南省邵阳市,也发生了一起因远光灯引发的车祸。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近日收到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的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38.7万余元。罗某交通肇事就是因为遇到了远光灯。罗某是邵阳市北郊某饲料厂个体经营户。2016年6月26日晚,罗某驾驶小轿车从岳阳市回邵阳,在途经邵阳市宝庆东路地段时,遭到对向驶来的一辆汽车的远光灯照射,罗某顿时看不清前方道路。然而,本应减速慢行的罗某却怀着侥幸心理,继续加速前进,将一名过马路的行人撞倒。罗某立即停车查看,然而该行人已经死亡。罗某随后报警自首。交警认定,罗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016年12月24日,在山东省烟台市,交警在一小时内连续接到两起交通事故报警,都是因为司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当天5时30分许,两名环卫工人在福山区西山路清扫道路,被一辆机动车撞倒。肇事驾驶员回忆,当时迎面驶过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刺得眼睛看不清路面情况,就撞倒了路边的环卫工人。这起事故发生不久后,福山区福海路又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因被远光灯晃得眼晕,严重影响了视力,观察不到路面上其他车辆行人等情况,撞上一辆过马路的电动车。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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