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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山西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已宣判25人

2017年02月08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2月8日电 (记者 崔佳明)在2月8日召开的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分别作工作报告。记者发现,“两院”工作报告披露了“山西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的最新情况:与此关联的案件已宣判22件25人,其中,7名省部级被告人犯罪案件均已公开开庭宣判并交付执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在工作报告中说,投入全省职务犯罪侦查和公诉骨干力量,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省部级干部犯罪专案,对山西系列案件61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于2016年10月前,分别对申维辰、金道铭、聂春玉、白云、杜善学、陈川平、令政策等7名原省部级干部以及郑文峰等9名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提起了公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工作报告中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审理“山西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7名省部级被告人犯罪案件均已公开开庭宣判并交付执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说,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江苏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共计41件45人,其中省部级被告人7件7人,分别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受贿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金道铭受贿案,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受贿案,山西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受贿案,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受贿案。法院对上述7名省部级被告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2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其中申维辰、金道铭、杜善学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与此关联的案件已宣判22件25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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