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某餐厅收购77只活体穿山甲制作菜肴 老板获刑

2017年02月17日 16: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2月17日电(记者 张茵 实习生 李媛媛 通讯员 何若愚)17日,记者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某餐厅把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做成菜肴出售,日前涉案餐厅老板张艳(化名)、陈刚(化名)一审获刑,判处张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张艳经营的餐馆门面不大,生意却异常火爆。原因在于,其饭店暗中以野生动物为食材,偷偷制成美食出售。

  2011年12月起,张艳便向其“上家”陈某(已起诉)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其加工成菜肴出售给有需要的客人。截至2015年6月,张艳共向陈某非法收购穿山甲活体77只,穿山甲冻体57.55千克,鸮形目动物(俗称猫头鹰)活体7只、狮子肉11.55千克、熊掌67.5千克,交易价格超过14万元。

  令人揪心的是,这种非法经营的饭店,在当地不止一家。自2013年至2015年7月,陈刚(化名)也在其经营的饭店中,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活体1只、冻体2只、鸮形目动物活体2只、穿山甲甲片2斤。

  2016年8月,随着浙江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特大野生动物贩卖案侦破、公诉,诸暨的“穿山甲老板们”再也无法藏匿。(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