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与人发生口角后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

2017年03月03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3月3日电 (徐靖 杨世鼎)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3日披露,该院近日依法判处了一起放火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与人发生口角后,就拿汽油点燃对方的窗户,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6月,嫌疑人周某在兰州市西固区某小区内呼喊其朋友时,打扰了住在一楼的朱某,朱某便与周某发生了口角。周某一时气不过,便回家用矿泉水瓶装了半瓶汽油倒在朱某家的窗户防护栏上,并用打火机点燃之后逃离现场,火势造成了被害人朱某家窗户被烧坏,部分财物被烧毁。

  尽管周某放火最终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却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如果火势不能控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此,西固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周某期徒刑三年,并提示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争吵,切不可失去理智,做出违法的事情,因为一点小事,不仅仅毁坏他人财物,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将自己弄得锒铛入狱。(完)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