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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工匠”享受省级优秀专家待遇

2017年03月10日 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沈阳3月10日电 (记者 沈殿成)为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中国老工业基地辽宁省日前出台文件,从今年起,每年命名百名辽宁大工匠,获得命名的辽宁大工匠将“名利双收”。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秀坤3月10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启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战略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走到了一个新的关键节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强技术工人培养的重要性、紧迫性更加突出,为此需全力营造弘扬“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

  据介绍,获评辽宁大工匠后,在待遇方面与以往各层次技术工人相比有诸多突破,如省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生活补贴,享受省级优秀专家待遇;重点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辽宁大工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鼓励企业对其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等。

  文件同时明确,要提高工匠群体的政治待遇,注重在技术工人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及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同时,辽宁还将根据企业需求聘请国外知名专家来开展讲座和技术指导,鼓励企业选派工匠到国内外提升技能,为辽宁产业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轨创造条件。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强调,这次的“辽宁大工匠”不是评选奖励,应该说是在现有技师等级基础上,试点增设了层级,可以说是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和向上增设晋升等级的尝试,并得到了国家人社部门对这一先行先试的理解和支持。

  据了解,工业基础雄厚的辽宁省,“技术工人”品牌在全国有相当的知名度,如该省连续10年蝉联全国“振兴杯”青年技工竞赛冠军,目前全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达到了10名。去年底国家表彰的中华技能大奖,辽宁占到了获奖总数的十分之一。

  此次辽宁对高层级技术工人推出一系列优厚待遇,旨在弘扬工匠精神,激励技师队伍,留住技能骨干,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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