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梅州企业被指违法毁田筑山塘 有关部门介入

2017年05月10日 15:1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三十亩水田变山塘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蔚山

  通讯员 汤佳 黄振

  梅州市桃尧镇桃源村是一个省级古村落。近日,有村民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称,这里发生了一企业打着农业开发的名义,违法毁农田近30亩筑山塘。村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得到的回复却是不承认该地为农田,而是“地处偏远使用年限很久的山塘”。据村民称,该违法项目还获梅县区46万多元“除险加固”的拨款。

  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赴当地进行调查,发现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而桃尧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也承认了确实存在问题。

  目前,此事已引起了梅州市相关领导和梅县区委书记钟光灵的重视,表示“将依规查处”。5月8日下午,梅县区水务局作出决定:暂停梅子畲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查清问题。

  30亩农田“变”山塘

  近日,桃源村村民向羊城晚报报料称,该村一企业打着招商农业开发的名义,违法毁农田近30亩筑山塘。据村民介绍,现梅州市华然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然公司)自从2013年作为镇里重点招商企业后,向村民租赁1200多亩的山地、水田。之后,就在这里挖塘筑坝,将约30亩的农田挖成了山塘。

  据了解,2013年6月,桃源村主任张少华等人响应镇政府号召,引进本村人张奇鹏来这片占地超1200多亩的山地农田搞“开发”。当时,桃尧镇人民政府作为甲方,华然公司作为乙方签下了《投资协议书》。内容包括“乙方投资9000万元在桃源村兴办名贵树木种植项目,并享有政府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由甲方负责落实”等。随后,华然公司的股东就先后与80多户村民签订了40年的承包合同。记者从村民提交的《承包合同》看到,甲乙双方都明确写着由该公司开发的土地上包含了水田、旱地等,40年的租金一次性4000元-10000元不等。

  此后,华然公司就在这片租赁的山地、水田上大兴土木挖山开路,并在所涉及的约30亩农田前筑起了土堤。

  华然公司筑起的堤坝北侧将原有的农田被变成了水淹区后,村民提出过异议。村民张振海今年4月中旬向市、区信访、水务等部门反映问题,桃尧镇人民政府出具《答复意见书》。意见书这样写道:“梅子畲山塘建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是集体原有的山塘。”

  张振海说:“这块地明明就是农田,镇政府所出具的意见书的内容完全与现实不符合。”

  获46万除险加固拨款

  5月7日,羊城晚报记者将村民反映的情况向梅县区国土部门报告。梅县区国土部门立即派出执法人员,随羊城晚报记者赶赴现场探看究竟。

  记者随执法队来到了桃尧镇佛梅线的几道山头。往深处,眼前便可见山窝里一个宽约十米的土堤坝已基本筑成。土堤北侧,一个占地约30亩的山塘也已基本成形。

  在现场,华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奇鹏对记者说,现场筑起的山塘的确原是丢荒多年的基本农田。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桃尧镇政府采访。桃源村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少华对记者说:“村民所说的水田近30亩(含两口鱼塘)是没错的。”当记者问他农田被挖成山塘合法吗?张少华说道:“因为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划红线,是违法的。”

  据悉,2015年8月,桃尧镇政府以梅子畲山塘地处偏远,属于遗漏山塘,且使用年限久,要求由政府拨款除险加固。梅县水务局根据桃尧镇的意见,经局务会讨论,报发改、财政部门同意后,对梅子畲山塘“除险加固”,概算费用46万多元,“全部由省级以上投资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入。”

  (报料人张先生,获二等奖100元)

  回应

  确有问题待查清

  明明是农田,桃尧镇所出具《答复意见书》为何跟村民所指证相左呢?

  桃尧镇党委书记的熊伟均承认,《答复意见书》有违客观事实的,他应负领导责任。那么,相关答复又是如何出台的呢?

  记者采访了桃尧镇政府镇长洪苑。他说:“这些答复情况都是由水务负责人张永洪负责起草的,然后交由负责信访工作的廖敏雄进行把关。”洪苑还称:“我们的公章管理以前比较乱,我没签过名。”随后,记者当着洪苑的面拨通了廖敏雄和张永洪的电话。电话那头,廖敏雄副书记和张永洪说:“我们回复的信访情况汇报都是有经过洪苑看过的。”此时,洪苑无言以对。

  违法项目又为何会得到除险加固资金补助?据当时参与现场审查的梅县水务局农水股张某某称,当时山塘原有的几十亩农田已被华然公司筑起的堤坝淹没了,看不到耕地和农作物,如果能见农田自然会与国土部门会商。

  针对此事,8日下午,梅县区水务局作出的处理方案称:“暂停该山塘的加固工程施工,待查明情况后再作决定;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镇政府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本报将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