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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立反走私执法“段长负责制” 实施不力将被约谈问责

2017年06月07日 15: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宁6月7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打私办7日通报,广西将在中越边境广西段实施反走私执法“段长负责制”,实现对边境全线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快速发现、精准打击和协同治理。

  广西打私办新闻发言人介绍,边境管控执法“段长责任制”由地方县(市、区)政府负总责,边防、海关、公安三支执法力量分段管控。责任管段划分以8个沿边县(市、区)为行政单位,每个县(市、区)划分3个管段,分别由边防、公安、海关负责管控。

  责任管段设“总段长”1名,“段长”3名,总段长由县(市、区)长担任,“段长”由驻地边防、海关缉私和地方公安主要领导担任。公安、边防、海关分别为管段第一责任人。

  该名新闻发言人指出,广西与越南陆地边境线长1020公里,当前,由于缺少天然屏障、管控设施滞后、防控力量薄弱,加之越南实施“暂进再出”外贸政策,致使中越边境广西段成为中国反走私工作重要而特殊的战场,出现边境走私活动与暴恐、贩毒、偷渡等跨境刑事犯罪相互交织,互为掩护;与洗钱、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相互勾连的新变化。

  此次实施的“段长负责制”旨在发挥地方政府基础作用,健全反走私保障体系,有效解决边境反走私执法责任不清、协作不力、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总段长负责与辖区各管段责任单位、相邻县(市、区)对接,协调解决辖区管段以及跨县(市、区)间的反走私重点、难点问题,段长负责牵头制定责任管段反走私工作具体方案并推动落实,管段单位负责管段态势监控、边境管控动向和其他涉边事务。

  为全面保障“段长负责制”的实施,除给予财政支持保障外,广西还将实行差异化评价考核,对考核优秀及对责任管段反走私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段长和责任管段记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对管控不力,失职渎职,辖区常态化走私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的,实施约谈问责。考核结果纳入广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作为对设区市及边境县(市、区)党政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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