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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内鬼”窃取技术自办企业销售上千万元获刑

2017年06月16日 11:4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武汉6月16日电(记者李劲峰)从湖北武汉一家电池检测设备企业离职的3名员工,通过窃取企业核心技术,开办多家企业仿制系统设备对外销售,7年间销售额超过千万元。这3名“内鬼”经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起诉后,法院近日一审对其判刑并处以罚金。

  据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介绍,位于武汉光谷的一家电子企业研发出国内领先的电池检测技术与设备,并获得相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14年,公司接到售后反映称,上海一家用户采购的电池检测设备出现严重问题,要求公司维护并索赔。然而,企业却从未向这家用户销售过产品,加上业务量明显下滑,由此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调查,销售相关仿制电池检测设备的是这家企业的3名离职员工胡某、陈某和吴某。2009年初,均参与过电池检测系统设备生产、销售的这3名员工,商定复制保存电池检测技术软件进行牟利,在2009年和2012年间相继离职。

  此后,3名“内鬼”开办公司仿制电池检测系统设备,向众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进行销售。为避免露出马脚,他们完成几笔销售单后就更换公司名称。7年间,3人共开设7家企业,对外销售额达1030万元。经鉴定,胡某等人销售的产品软件与报案企业拥有著作权的软件实质相同。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非法经营数额巨大,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胡某等3人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分别判处罚金近200万元。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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