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长江白鳍豚保护区被盗万吨江砂 肇事者被公诉

2017年08月12日 13:5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朱凛睿 徐克波)两名无良商人潜入长江白鳍豚保护区水域,盗采万吨江砂,导致水下被挖出大窟窿,威胁沿江生态平衡、堤坝安全。昨悉,江汉区检察院对在该水域非法采砂的仇某、黄某提起公诉。

  3月16日中午12时,警方巡逻至湖北咸宁护县洲,发现一艘采砂船正在卸江砂。据船主黄某介绍,收购其所采江砂的是他的朋友仇某。他挖出砂后,仇某让人用吊机船将江砂过驳至运砂船上。经查,黄某,32岁,安徽省利辛县人;仇某,33岁,安徽阜阳人。今年春节过后,仇某打电话邀请黄某来咸宁、嘉鱼一带采砂,约定江砂每吨8元,并介绍朋友小强给他认识,由小强提供打砂水域和相应保护。

  从3月12日开始,黄某连续三个晚上,每晚7点开始在长江燕窝水域采砂,至次日早上7点满载1500吨江砂运至护县洲,过驳到仇某的船上。仇某将江砂运走后,把钱打入黄某的银行账户。3月15日凌晨,黄某采砂船柴油机出现故障,当天只采得1000吨左右的江砂。至3月16日黄仇挖砂被抓时,其共计采砂3900吨。而据调查,仇某请人非法采砂达11300吨,以江砂每吨26元计算,其非法采砂共计293800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黄某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江禁采区水域非法采砂,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江汉区检察院已对二人提起公诉。

【编辑:刘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