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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刚离婚情绪低落 掀翻交警拖移车辆被拘留

2017年08月19日 13:1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刚离婚情绪低落就能阻碍执法?盐津一男子被拘留五日

  云南网讯(记者 关喜如意)违法乱停摩托车,车被拖移时将车强行掀下,这位盐津男子火很大。8月17日下午,有网友向云南网爆料称,盐津县新区客运站门口有一个男子把拖车上的摩托车掀了,这是为什么?

  云南网向盐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当天,盐津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对违法乱停乱放车辆拖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云CJxx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违法停放在新区客运站门前的人行道上,已造成行人通行不便。“随后,我们刚准备将该车拖移时,一个姓刘的男子声称是该车车主。”民警叫刘姓男子出示该车行驶证和驾驶证,以便证实。

  这时,刘姓男子却说没有带。在未证实的情况下,民警当场告知他带齐相关证件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并对车辆进行拖移,“当时他情绪非常激动,突然跳上拖车将摩托车强行掀下,阻碍执法,态度极其恶劣。”随即民警将其制服,移交至盐津派出所调查处理此案。

  原来,刘姓男子刚刚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情绪异常低落,在未能提供车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见交警队民警对其摩托车拖移时,产生了对抗交警执法的行为。因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最终民警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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