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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新闻四假” 河南官方曝光六起典型案件

2017年08月22日 11: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8月22日电(记者 刘鹏)河南官方重拳治理“新闻四假”,自今年5月24日起七部门联合印发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后,近日,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通报六起“新闻四假”典型案件,表示将对此常抓不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新闻四假”是指新闻传媒领域出现的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新闻四假”及其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公信力、影响力,侵害基层部门和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各界深恶痛绝。

  2015年8月,李某某以“中华网河南频道新闻部副主任”身份,以曝光商丘某公司职工孙某兼职为由,敲诈勒索孙某现金10000元。2016年8月24日,取保候审中的李某某又以同一身份至商丘虞城县,敲诈勒索某职工4000元。2017年3月28日,虞城县法院以敲诈罪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元。

  2017年1月12日,一名自称人民日报社记者的张某某,以商丘市民康医院建设新址存在问题为由,进行敲诈勒索10000元。接警后,商丘市白云公安分局民警在民康医院院内,将假冒记者的张某某抓获,并在车上搜出敲诈勒索现金10000元。

  2017年4月份以来,张某甲、范某某、张某乙、陈某某四人多次身着警服、驾驶印有“中国交警杂志社”字样车辆、携带假记者证,在郸城县多个乡镇道路上拦截过往校车实施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车以曝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财物。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郸城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3人伪造“法制教育周刊”、“人民法制报社”记者证,以查校车、企业环保、行政单位履职等名义敲诈勒索柘城县幼儿园、中小学、企业、行政单位10余家,敲诈勒索金额50000余元。目前,胡某3人已被柘城警方刑事拘留。

  2017年6月22日上午,张某某通过自己所在QQ和微信群冠以“新华社郑州电”、署名“新华社记者奕范”、并伪造“民政部##批复”,发布1条“重磅,新郑市龙湖镇撤销了,设立郑州市南部新城宜居华南城”的消息,在网络迅速传播。随之,“365淘房”、“云房内参”和“中原楼市”3家房地产微信公众号以“重磅”、“权威”字样进行转载、推送,借机蓄意抬高房价,给群众带来困扰,造成恶劣影响。经证实,认定该消息为虚假信息。6月22日晚18:30分,郑州市委网信办对违规转发此消息的3家房地产微信公众号责任人进行行政约谈。新郑市公安局也迅速行动,于6月23日晚将假冒新华社记者发布此虚假信息的张某某抓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依法刑拘。

  2017年7月5日,农民王某、张某假冒记者先后到济源市7家砖厂以检查除尘设备等不合格为由,向砖厂老板敲诈勒索12000元。此外,今年5月份,该2人还先后在周口西华县某幼儿园、食品厂以同样身份敲诈勒索现金3000余元。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济源市公安局依法刑拘。

  河南官方表示,打击“新闻四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通过查处一批、通报一批、曝光一批,坚决遏制“新闻四假”违法违规行为,以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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