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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履新3个月就落马 受贿79万怕被查处退还27万

2017年10月11日 10:3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履新三个月便落马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聂秀锋 在原职位上借工程承建捞油水东窗事发,刚履行三个月便落马,他就是海南省澄迈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县人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符进。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符进受贿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全县200余名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6年,符进担任澄迈县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质量监管及进度款拨付等工作中,收受曾某飞等8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9万元。因反腐形势严峻,担心自己被查处,在收受贿赂数月到数年不等的时间里,符进先后退还曾某飞、黄某丽、王某勇三人共计27万元。

  2017年4月28日和8月2日,符进家属先后两次将42万元赃款缴存至检察院专门账户,4月25日至28日,黄某丽、王某勇、曾某飞分别将符进退回的赃款共计27万元缴存至检察院专门账户。

  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澄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符进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察局报县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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