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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出台“禁酒令”:一般公务活动 严禁饮酒

2017年11月21日 15: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一般公务活动 严禁饮用酒水  

  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仕、通讯员穗纪宣报道:昨日,廉洁广州建设定期网络新闻发布会举行。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局长冯慧光在发布会上透露,广州市将于近期印发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规定在一般公务活动中严禁饮用任何酒水。

  近期,国内多地出台“禁酒令”,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冯慧光表示,为深入整治酒桌上的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近期广州市党廉办根据有关规定并借鉴国内其他地方经验,针对广州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通知》提出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三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提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不得过量饮酒、酗酒滋事等非公务活动从严控酒的要求;对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统一战线等特殊公务活动场合,提出严格购酒、用酒审批管理的具体要求。同时,对于重大外事、商务等特殊公务活动确实需要使用酒水的严格审批控制。

  冯慧光同时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广州市查处“四风”有关情况。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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