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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鼓励社会力量办医 可享税费、用地等优惠支持

2017年12月29日 16: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青海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可享税费、用地等优惠支持
    图为民众在青海一家医疗机构体验“互联网+医院”服务。(资料图) 张添福 摄

  中新网西宁12月29日电 (记者 张添福)中新网记者29日从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该省将从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简化行政审批、放宽机构转入等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办医。

  日前,青海省官方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均不低于总量的25%,使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医疗资源的作用,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办医水平,加快形成互为补充、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要进一步拓展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而对涉及新增或调整医疗资源的,包括新建城区等,政府要优先支持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同时,简化行政审批,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

  此外,《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全科诊所和高端医疗服务机构,以及举办中医(民族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民族)医药服务的中(民族)医门诊部、诊所,加快社会办中(民族)医类机构的发展。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消息,该省还会从拓宽投融资渠道及税费政策、医保和商业保险支持政策、用地保障等方面,支持社会办医。(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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