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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人大原副主任程万友受审

2018年01月09日 13:1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安徽桐城人大原副主任程万友受审

  本报讯(通讯员赵武 杜非)安徽省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程万友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职务犯罪案,日前在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开庭审理。

  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检察员杜非、助检员李敏丽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淮南检察机关2017年查办的桐城市有关人员职务犯罪系列案件中,首个开庭审理的案件。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程万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金瑞公司不符合土地竞买条件,且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按照政策规定不能返还,在履职(分管招商引资)过程中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和同意向金瑞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给国家造成3155.88万元经济损失。

  公诉人还指控,程万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潘凤鸣、夏吉国等30起33人的多次贿赂款241万余元人民币、1000欧元以及金条、浪琴手表、名牌包、玉镯等物品,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人认为,程万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分别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应经该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应数罪并罚。庭审过程中,讼辩双方围绕程万友在帮助金瑞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收受潘凤鸣一笔30万元人民币行贿款是否成立、收受夏吉国一笔10万元人民币行贿款是否成立,程万友交代其他20余起受贿行为是否构成自首等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质证。

  在庭审中,程万友表示自己在金瑞公司用地问题中确实存在过错,但能否构成滥用职权罪持有异议,并称“未收取潘凤鸣给予的一笔30万元贿款、夏吉国给予的10万元贿款”。程万友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因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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