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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华法院通报商会副会长遭拘禁:当事人非法录音

2018年01月15日 1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昆明五华法院通报“商会副会长遭非法拘禁”: 当事人非法录音

  中新网昆明1月15日电 (王艳龙)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14日通报“商会副会长遭法官非法拘禁殴打”一事表示,当事人在被接待中非法录音,并拒绝删除,引发抓拉。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昆明市湖南商会副会长付某某被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非法拘禁、殴打,引发关注。

  五华法院通报称,信访人付某某系宋某某申请执行贾某某、蔡某某、罗某某、张某某、李某、王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宋某某的代理人。宋某某与贾某某等7人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经五华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贾某某等人偿还宋某某借款本金18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其余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两个案件已依法执行了2015515元,案款已全部发还,由付某某领走。

  对宋某某申请执行贾某某等人一案,法院依法保全查封了被告贾某某的一套房屋。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宋某某、付某某、贾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将贾某某名下房屋过户给付某某,并支付付某某30万元用以偿还借款。该和解协议经法院审查,存在违法行为。随后,付某某到各级法院上访。

  五华法院通报称,2017年6月19日上午,经办法官林昆与助理接待付某某。事前告知付某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为保证司法审判纪律,接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录音录像,由法院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影记录。询问过程中,付某某不听劝告,手持两部手机录音,并用诽谤、威胁、恐吓的语言意图激怒经办人,经办人依法决定制止其录音行为,暂扣其手机。处置过程中,付某某不听制止,拒绝交出手机删除录音信息,用力抢夺手机,并两次冲进办公楼过道,叫“法官打人啦、法官打人啦”,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后在协警强行制止并要求其继续交出手机接受检查过程中,其与协警和执行员发生抓拉。付某某用力挣扎时其额头撞在会议桌上的一个烟灰缸上,额头被碰破米粒大小的伤口。经办法官要为其擦去血迹,其拒绝并继续吵闹。

  五华法院表示,鉴于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法院执行局的办公秩序,法院决定对付某某使用警械,采取临时性的约束控制措施,以控制当时混乱的局面。当日14时许,付某某情绪平复下来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法院决定不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解除了警械,要求继续查看核实付某某的手机录音情况,付某某仍然拒绝配合。同时,法院提出陪同付某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遭拒绝。法院两次安排工作人员请来医护人员对其做身体检查,付某某除血压稍微偏高外,身体无其他不适状态。期间,法院工作人员为付某某买来午餐盒饭,付某某拒绝食用,工作人员多次提出陪同其上厕所,均遭其拒绝。当晚,五华法院院长等领导继续与其商谈案件后续执行工作,并买来盒饭,付某某吃完盒饭离开执行局。

  五华法院介绍,2017年9月,该三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向五华区检察院申诉。五华区检察院经审查,于2017年9月14日向五华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五华法院于2017年9月19日作出裁定,该案进入再审程序。(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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