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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放水”、暴力收账 四川涉黑犯罪被告人被判刑

2018年02月01日 21: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赌场“放水”、暴力收账 四川阆中涉黑犯罪被告人被判刑

  新华社成都2月1日电(记者罗沙、吴光于)2月1日上午,四川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何硕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的15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被告人何硕刑满释放后,通过带“小弟”在赌场“放水”、暴力收账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名气,逐渐形成了一股以其为首的恶势力。

  为进一步确立在阆中社会上的地位,非法聚敛钱财,2011年以来,何硕又笼络多人,形成了以何硕为组织者、领导者,陈炬陆、陈亮、余彬、蒲光波为骨干成员,杨永攀、杨海东、李胜、陈铭、裴桂林、吴怀志、尼苦石杰、邹鹏、陈曹榕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立以来,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找赌博游戏厅入干股、销售游戏机主板,长期控制、垄断当地的赌博游戏行业。

  2011年至2015年1月,该组织还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22起、强迫交易1起、开设赌场8起、非法拘禁3起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照严格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认定何硕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均依法被判刑或处罚。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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