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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日投案是“保护伞”最好的出路

2018年02月07日 09: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早日投案是“保护伞”最好的出路

  最高法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敦促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这份通告持续释放了扫黑除恶的坚定意志和决心:任何黑恶势力,尤其是隐藏在背后的“保护伞”,不要心存任何侥幸,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

  一些“保护伞”也许还在观望,看看这次中央是不是动真格;也许还心存侥幸,以为未必会查到自己头上;也许还在犹豫,盘算着主动投案和负隅顽抗到底哪个更“合算”。

  这些人,有必要再认真想一想习近平总书记“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的强调;有必要再仔细看一看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要知道“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可是全会部署的今年一项工作重点。

  如果还不足以警醒,那就对照中央几年来承诺过的事情,看看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劲儿,说到做到的范儿。比如雷霆万钧的正风反腐历程。腐败分子持续落马的事实,足以证明,如果心存侥幸,低估中央除恶务尽的果敢与坚决,高估自己抗衡组织的“智慧”和手段,只会在错误的路上越滑越远,在“罪加一等”后才发出悔不当初的悲叹。要知道对于其中很多人来说,是有过多次教育挽救机会的,只是有的如四川省原省长魏宏一样,“不珍惜”。

  不主动就必然会被动。通告明确提出,“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勿谓言之不预!以众所周知的刘汉团伙为例,其“保护伞”中不乏在政法机关担任要职的官员。结果呢?众人皆知!

  利剑已经出鞘,是选择主动投案,还是心存侥幸、负隅顽抗?通告里的这句话很重要——在“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宽从轻的机会自己不抓住,可就成了“别人的机会”了。奉劝那些“保护伞”们,千万不要因曾经接触过“黑道”,就一条道走到黑;不要因保护过“恶”,就忘记“回头是岸”的古训;更不要迷信所谓的“江湖义气”,利剑高悬之下,没有谁是“靠得住”的。

  早日投案,老老实实说明情况,是摆在“保护伞”面前最好的出路。(贾亮)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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