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遭鸣笛催促别车 小伙用钥匙划伤他人车被判拘役

2018年05月11日 11:3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遭遇鸣笛催促故意别车

  用钥匙划伤他人车身 “路怒”小伙被判拘役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遇到他人鸣笛催促、故意别车,“90后”小伙宋某没能控制住情绪,尾随对方进入地下停车场,偷偷向对方车身泼洒咖啡、关东煮,还用钥匙划伤车身。5月10日,他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碑林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碑林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31日16时许,被告人宋某驾车经过朱雀门时,因受害人贾某驾驶一辆白色奔驰车在后面不停鸣笛催促,并在行驶至环城南路时故意别车。宋某心生不满,驾车尾随受害人至环城南路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待受害人离开后,宋某将咖啡和关东煮泼洒到受害人的车上,并用钥匙将车前盖和右前门划伤。经鉴定,车辆划损部位损失为5065元。案发后,被告人宋某已经赔偿受害人维修车辆费用共计10019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993年出生的宋某,大学文化程度,戴着眼镜的他外表斯文帅气。面对指控,他当庭认罪认罚。他说,受害人当时在路上别车,一时气不过,冲动之下做出后悔之举,诚恳向受害人道歉。经过法庭审理,法官认为被告人宋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已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综合案情考虑,依法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宋某拘役3个月,宣告缓刑4个月。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