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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回访万名本省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2018年06月26日 13:3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山西回访万名本省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为检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治成果,更好地推进戒毒工作创新,今年3月至5月,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对2013-2017年全系统本省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了一次“大回访、大调查”活动。

  此次活动中,山西全省13个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派出工作人员260余人,辗转行程17余万公里,实际回访调查12665人,面谈9374人,尿检3562人。

  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白震表示:“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是提升教育戒治质量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是了解掌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操守、巩固场所戒治成果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抓手,也是拓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路径、积极延伸场所职能的有益探索和实践驱动。”

  31至40岁是吸毒人员复吸高发年龄段

  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复吸人员中,男性高于女性6个百分点,31-40岁是吸毒人员复吸的高发年龄段。就文化程度而言,初中以下文化占复吸人员的94.26%,无固定婚姻关系者和无固定职业者复吸率明显偏高。因复吸再次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占实际调查对象的29.59%;引发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占实际调查对象的3.62%。

  调查结果显示,心理依赖占复吸原因的31.42%,是复吸的主要原因。

  “吸毒者对毒品的渴求心理强烈,心理依赖在躯体依赖消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甚至将伴随终生。”山西省戒毒管理局政委张科分析。

  而后续衔接不畅也是导致复吸的客观因素。调查表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现状不容乐观,导致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据张科介绍,就业救助困难是导致复吸的社会因素。由于解戒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生存技能缺乏、体弱多病等因素,近82%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都面临着再就业的难题,多数只能成为“无业游民”,进而居无定所,流动性大,导致很多人复吸。

  此外,戒毒者信心不足、家庭支持不力、不良朋友圈也是导致复吸的重要原因。

  强制隔离戒毒对保持操守作用明显

  回访调查数据显示,期间保持操守率达到23.1%,比2013年回访提高了6.1%。吸食毒品初吸者或偶吸者保持操守率较高,复吸3次以上者保持操守率较低;相比吸食传统毒品,吸食新型毒品者保持操守率较高;吸食甲卡西酮者相比吸食其他毒品者保持操守率较高;有固定婚姻关系者和有稳定工作者操守率明显较高。

  而对于保持操守的动因,数据显示,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戒治后对保持操守有作用的2410人,占82.38%;靠自信心和决心的占64.52%;家人或同伴影响的占61.86%;成功就业的占56.64%。

  “在戒毒场所受到的系统戒治是保持操守的重要因素。”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刘永星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10年,突出生理脱毒、心理矫治等,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树立了“毒能戒、毒要戒、毒必戒”的理念,为其回归社会保持操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永星分析,坚定信念是保守操守的主要因素。68%的戒毒成功者通过戒毒所系统的管理、戒治,对毒品的危害认识更加深刻,戒除毒瘾的意愿更加迫切,戒断毒瘾的决心更大。此外,亲情支持、避开毒友圈、正常就业、后续照管也是保持操守的重要因素。

  家属认知欠缺凸显禁毒宣传存盲区

  此次回访中,对家属进行了问卷调查。回访数据显示,62%的家属在家人吸毒前对毒品不了解,73%的家属不知道吸毒者不仅是违法者,更是病人和受害者。面对毒品诱惑,很多家庭没有超前教育和超前防范意识,甚至连基本的降低危害意识都没有,凸显出禁毒宣传存在一定的盲区。

  另一方面,家属对家人戒毒缺乏信心。解戒人员由于屡戒屡吸,对家庭及其成员造成了严重伤害,不仅使其蒙羞,经济上也不堪重负。许多吸毒人员为筹毒资,到处坑蒙拐骗,久而久之,使家庭其他成员对其信任度大打折扣。

  对此,山西省戒毒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将毒品知识教育纳入全日制学校教育内容,从学生抓起,筑牢禁戒毒教育基础工作。同时,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禁毒宣传格局。

  该负责人还建议在各地市建立禁毒宣传(或警示)教育基地,开设戒毒人员家属学校,开设戒毒人员“家属课堂”,并在火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设“禁毒流动课堂”,普及禁戒毒知识宣传教育。

  戒毒工作要打造社会齐抓共管格局

  调查回访显示,后续照管制度建设滞后、社会接纳程度低等都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往往难以保持操守的重要原因。

  “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非戒毒场所一家‘单打独斗’所能见效,需要地方政府、戒毒人员家属及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协同发力。”白震说道。

  为此,山西省戒毒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禁毒戒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党管场所、平安场所、法治场所、廉洁场所、智能场所、育人场所”的“六位一体”新型场所建设,稳步推进“四位一体、两个延伸”社会化大戒毒工作格局的构建,树立“教育治本”理念,凸显场所职能及戒治成效。社会各界则应该积极参与,支持建立后续照管服务管理平台等,安置就业基地,延伸场所职能,积极探索后续照管有效路径。

  此外,还应该推行吸毒人员网格化管控模式,运用吸毒人员信息管控平台,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等涉毒人员的综合管控,加大禁毒专项整治力度,共筑戒毒工作齐抓共管格局。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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