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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前妻未遂 男子被判一年

2018年07月11日 16:1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强奸前妻未遂 男子被判一年

  北京晨报讯(记者 李傲)男子与妻子离婚,同居一段时间后分开。但此后,男子强行进入前妻租住房间内,欲与其发生关系未得逞。房山法院审理该案后,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

  被告人王某与李女士原是夫妻关系,两人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9月6日协议离婚。此后,二人离“婚”不离“家”,仍同居一段时间。不久后,二人才分开。

  去年6月的一天傍晚,王某只身来到李女士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的租住小区内,并冒充该小区物业人员敲门欲进入李女士房间内,后遭到李女士拒绝,但王某强行进入屋内。

  王某的粗暴行为,造成李女士左侧面颊及前胸壁软组织挫伤,经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女士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去年6月18日,经公安机关传唤,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庭审中,王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提出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王某具有坦白情节和犯罪未遂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

【编辑: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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