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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依法决定对李锦莲再审无罪赔偿案立案

2018年07月20日 12: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7月18日上午,李锦莲前往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代睿 摄 图片来自新京报
7月18日上午,李锦莲前往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代睿 摄 图片来自新京报

  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江西遂川李锦莲因再审改判无罪,于7月18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李锦莲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7月20日决定受理并将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今年6月,江西高院再审20年前的“毒糖杀人案”,李锦莲在服刑19年后被宣告无罪。

  7月18日,李锦莲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共计41402694.6元的国家赔偿,并要求法院就当年错判造成的影响向自己赔礼道歉。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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