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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高息为饵非法集资7000多万元

2018年07月26日 14:23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 

  男子以高息为饵非法集资7000多万元

  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罗颖

  方某某被带上被告席出庭受审

  坐在被告席上的方某某是南宁市某银行的一名普通的退休职工,开公司成了大老板,后来因经营不善,他非法集资7000多万元……如果不是他因资金链断裂东窗事发,73名受害者还在做着发财梦。近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方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带上被告席出庭受审。

  男子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

  方某某今年66岁,是南宁市某银行一名普通退休职工。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方某某以高额利息作为诱饵,向73名受害者非法吸收存款共计7000多万元。

  庭审当天,旁听席上坐着不少本案的受害者。年过半百的受害者田先生说,他原是某运输公司的老板,经过多年打拼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2014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方某某,方某某给他的印象是一位大老板,开豪车住豪宅,名下还有房地产公司、连锁药店等诸多产业。“我产大业大,需要大量周转资金。只要把钱借给我周转,就给你三分的利息。”几次会面之后,方某某向田先生抛出这个诱饵。

  田先生心动了,但投资非儿戏。之后,田先生私下考察过方某某所说的产业,证实有些的确存在,最终把钱借给了他。

  刚开始,田先生将一两百万元借给方某某,每次到约定的时间,利息都能按时打进他的账户,之后田先生打消了顾虑,借款逐渐增多,最多的时候高达几百万元。在借款期间,方某某不仅按时给付高息,还经常安排饭局、组织旅游。然而好景不长,3个月过后,田先生再也没有按时收到利息。

  73名投资者损失7000多万元

  田先生表示,他只拿到了3个月的利息二十几万元,后面利息方某某都是打白条。田先生感觉事态不妙,找到方某某想要拿回本钱,可方某某总是找借口推脱。

  同时,田先生打听到,已有不少人找方某某追钱,其中包括方某某的公司员工张女士。此前,张女士投资了25万元,但至今为止,张女士不但利息分毫未得,就连25万元本金也打了水漂,而这25万元有一部分是她向亲戚朋友借的。

  一些债主追讨不成报了警,之后,良庆警方经立案侦查,揭开了方某某非法集资的真面目。去年7月11日,方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良庆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良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良庆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经查明,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方某某以投资、公司资金周转为由,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的73人吸收存款共计71768000元。其中,低则投了3万元,多则高达480万元,而所谓的“理财投资”,让投资者连本带利都打了水漂。

  给付高额利息为饵致多人受骗

  7000多万元,是怎么骗到手的?原来,2008年9月25日,方某某在良庆区成立了南宁市家伟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并由他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营房产置换的居间、行纪、代理。

  经查,自2009年起,方某某利用其曾经在银行系统工作多年的便利,以融资用于公司经营为名,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熟人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的方式还本付息。

  其间,方某某以个人名义分别向陆某、廖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5000多万元。但方某某因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之后,方某某又故伎重演,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用新借款还旧债的方式,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终让73名受害者损失7000多万元。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方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良庆区法院已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将择日宣判。

【编辑: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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