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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集中宣判40件涉黑涉恶案

2018年08月23日 17: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长沙8月23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3日,湖南省法院系统对40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多人被判刑。

  据介绍,此次集中宣判的40件案件分布于长沙、株洲、湘潭等12个市州,既有已判决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漏网之鱼”,也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和操纵、经营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

  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有:谢司晨等4人强奸、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夏智辉等8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窝藏案;吕军等10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案;向亮等9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案;张涛等15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

  以张涛等15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为例,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决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张涛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符青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其余13名被告人亦判处8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据记者了解,自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南全省法院共对269件检察机关纳入涉黑恶台账管理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912人,其中85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财产刑金额2131.7万元。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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