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放贷还要套走你的房 福建破获“套路贷”大案
福建破获近年来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放贷“吃不饱”,还要套走你的房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曾建兵)记者日前从福州警方获悉,警方近日摧毁一特大“套路贷”涉黑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经侦查,该组织放贷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系福建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据警方介绍,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后注册设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沁公司)等10多家公司,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大肆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为首,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据介绍,该组织以公司活动为幌子实施高利放贷活动,在放贷过程中实施设套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索以诈骗手段设立的债务,并通过提供虚假证据从而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
本案被害人之一的林先生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东升公司借款,被蒙蔽而单方面签订借款合同、收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林先生出具22万元借条,在收到东升公司转账22万元后,被收取1.85万元“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实际借得20.15万元。
同年7月,因林先生需要继续借款,东升公司王某某、黄某某答应帮忙办理银行抵押贷款,骗取了林先生的房产证。此后,几人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银行流水为由,骗取林先生银行卡,制造林先生收款的银行流水,先后向林先生银行卡转账200余万元再转走,造成林先生借款200余万元的假象,瞒着林先生将抵押的房产过户转移占为己有。
其间,因林先生妻子反对以房产抵押借款,王某某、黄某某伪造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继续蒙骗林先生。之后,王某某、黄某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诱骗林先生以其另一处房产抵押借款。在林先生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于同年9月将房产过户到东升公司林某某名下。林先生实际借得20.15万元,两套市值约400余万元房产被骗走。
日前,魏某某等52名犯罪嫌疑人被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提醒,近年来,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猖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广大金融消费者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贷”作案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