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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3.4亿 内蒙古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

2018年09月29日 1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涉案超3.4亿内蒙古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
    图为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中新网鄂尔多斯9月29日电 (张林虎)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明、刘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该院开庭审理,该案涉案金额3.4亿元(人民币,下同),直接涉案317人次。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王明、刘娜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承诺给付月利率1.5%—3%的高额回报,以投资购买酒店、土地、开发房地产为由,通过亲友间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先后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向刘某等31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亿元。

  二人将所融资金用于开发某房地产项目,购买某酒店、土地、房地产、车辆及给集资参与人还本付息等。截至案发,二被告人向上述317名集资参与人支付利息7300余万元,退还本金1.5亿余元。王明、刘娜分别于2016年6月15日、6月19日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明、刘娜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以高额利息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存款的方式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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