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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全国民居抗震能力不足

2018年10月29日 10:3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显示

  我国民居抗震能力不足

  谢文英

  本报讯(记者谢文英)“城市老旧房屋、农村民居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占比依然较大。而我国在地震监测预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说。

  艾力更·依明巴海介绍说,目前我国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建设、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等都得到提升。但是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法律有些规定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比如,防震减灾法明确对城乡居民抗震设防提出了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不足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改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城市有许多老旧房屋还没有抗震除险加固,抗震能力较弱;农村也有众多民居还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第五代全国地震区划图确定的强制性抗震设防要求在广大农村地区贯彻还不到位。

  再比如,防震减灾法规定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但执法检查发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约有三分之一的地震台站受到不同程度影响,108个地震台站被迫搬迁,直接影响地震监测预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艾力更·依明巴海表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大陆以及周边地区进入了相对的地震活跃期,地震的数量明显增多,我国的防震减灾形势非常严峻。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多震地区的城市老旧房屋、农村民居抗震改造的扶持力度,提升抗震能力。

  在进一步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力度、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不懈提升“防大震救大灾”的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建议适时修订防震减灾法,进一步推动防震减灾法配套制度的完善。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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