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呼和浩特海关查获一起国际邮件渠道走私新型毒品案

2018年11月07日 16: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呼和浩特11月7日电 (记者 李爱平)呼和浩特海关7日发布消息称,该海关隶属包头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破一起走私新型毒品“蓝精灵”案,查获毒品“蓝精灵”,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这是该海关首次在国际邮件渠道侦破该类型毒品案件。

  2018年9月17日上午,呼和浩特海关驻白塔国际机场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紧张忙碌着。在对国际邮件进行例行检查的过程中,一件由日本邮寄至包头的邮包引起了海关工作人员的注意。通过海关专用查验设备仔细检查后,工作人员发现该邮包内装有2盒可疑物品。海关部门随即将此线索移交至包头海关缉私分局开展调查,经进一步检查确定邮包内的“药品”为日本生产的处方类药品“氟硝西泮”(又名“蓝精灵”),系中国严格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是近期在中国出现的一种新型第三代毒品。

  此类毒品具有极强的催眠、遗忘、成瘾作用,与酒精一起合用时还会产生与吸食传统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除了被吸毒人员吸食外,还经常被不法人员用于迷奸等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

  随后呼和浩特、包头两地海关缉私部门立即对邮包所登记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开展了细致分析比对,并迅速锁定了家住包头市青山区某小区的一名叫王某某的男性收货人。为了进一步查清此邮包后隐藏的吸贩毒人员信息,并不引起他们的怀疑,缉私部门决定按照正常的国际快递派件程序,采取控制下交付的方式,在正常投递时限内将邮包派送给收货人,再伺机抓捕。

  9月18日下午14时许,收货人王某某本人在其所住小区院内签收邮包的过程中,被埋伏在侧的缉私警察当场抓获。通过对王某某的突审,其交待了走私毒品的过程。

  今年9月初王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到了一名海外代购,以每盒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2盒200粒氟硝西泮,并以EMS直邮方式从日本邮递走私入境。在此过程中,王某某在微信上积极推销、联系买家,准备货到后加价转卖给他人。

  缉私部门以嫌疑人王某某交待的“A日本株式会社”海外代购微信号为突破口,运用多种手段和大量的数据分析,基本查清了此海外代购微信号系一名经常在福建省福州市活动的女性黄某某所使用。黄某某除了向包头的一些人员售卖“蓝精灵”等毒品外,还向国内其它省市售卖过此类毒品,其采取的方式基本为通过互联网发布其代购日本药品的信息和微信号,接到订单收到货款后再以EMS直邮方式从日本将毒品走私入境寄给收货人。

  通过缜密侦查并取得大量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包头海关缉私分局会同包头市公安局派员赴福建省开展对黄某某的抓捕行动。

  在福建省、浙江省等地的海关、缉私、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最终在浙江省温州市火车南站成功将涉案的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当场在其携带的背包中查获未售出的“蓝精灵”毒品。经审问,黄某某对其走私贩卖毒品行为供认不讳。

  至此,呼和浩特海关关区内查获的首起国际快递渠道走私新型毒品案正式告破。(完)

【编辑:罗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