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苏州相城一公司披着“合法”外衣非法放贷

2018年11月12日 09:1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披着“合法公司”外衣非法放贷讨债
   苏州相城:在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中发现4起漏罪

  本报讯(通讯员孙兴峰 记者卢志坚)近日,由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省公检法联合挂牌督办的王友兴等9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一审宣判,该区法院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被告人王友兴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该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引导侦查,强化诉讼监督,纠正漏罪4起,均获法院判决支持。

  今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将王友兴等人非法拘禁案移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案情并不复杂,是一起典型的因债务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犯罪,因被害人秦某未及时归还王友兴的高息借款,被王友兴带至公司协商还款事宜,后王友兴伙同高明洋等人指使他人将秦某先后拘禁于公司及两处居民楼出租房内,其间对其实施威胁和殴打,拘禁时间长达130余小时。

  虽然只有一笔犯罪事实,但由于涉案嫌疑人众多,检察官审查起来丝毫不敢马虎。在讯问时,几名嫌疑人均供述到一个细节,该案涉及的某小区8幢302室和另一个小区19幢1602室两处拘禁地点,都是别的债务人在被其讨债后向其出租的。检察官立即警觉起来,遭遇讨债后将房屋出租给债权人并不符合一般社会经验,会不会是遭遇逼债后被强占了房屋?

  进一步梳理后,检察官有了新发现,王友兴、高明洋分别成立的两家公司并没有正常的经营业务,两家公司合作经营,合署办公,该案涉及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均系上述公司的员工,两家公司很可能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讨债公司,结合上述房屋方面的疑点,检察官察觉该团伙可能还存在遗漏的犯罪事实尚未查清,于是详细列明十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根据补充侦查意见找到上述拘禁地点的房屋所有人,两位房主均反映系被迫将房屋交给王友兴等人,其中一位房主不同意搬出去,王友兴就安排男性员工同该女性房主同吃同住予以胁迫,最终房主被迫搬离。

  获悉上述情况后,检察官更加坚定地认为该案“并不简单”。检察官同侦查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建议按照“软暴力”寻衅滋事犯罪的侦查思路,着重侦查是否存在正常的债务纠纷、是否存在强占房屋的情况、是否严重影响被害人的正常生活等,同时引导公安机关扩大侦查范围,积极寻找其他被害人及证人,不放过任何遗漏罪行。

  随即,王友兴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种种犯罪事实被一一揭开。经查,2017年以来,王友兴、高明洋等人以公司实体为掩盖从事非法放贷、讨债等业务,并在非法讨债过程中通过剥夺债务人人身自由、对债务人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强行签订空白租房协议、非法占用房产等方式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行为。2017年5月至10月,该团伙为非法讨债以上述手段实施非法拘禁犯罪2起、寻衅滋事犯罪3起。

  今年7月20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依法将该案起诉至相城区法院。近日,该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和认定意见全部采纳,作出上述判决。

孙兴峰 卢志坚

【编辑:邢天然】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