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鉴定查实一宗300余万元走私钻石案
深圳罗湖海关截获的钻石和坦桑石。 深圳罗湖海关 摄
中新网深圳11月22日电 (郑小红 徐晓美)记者22日从深圳海关获悉,该关所属罗湖海关近日鉴定查实一宗为赚取“带工费”涉嫌走私价值300余万元钻石入境的案件。
据了解,今年3月6日,一名香港中年男子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海关关员抽查。该男子行李简单,只在腰腹间垮了一个腰包,但在被要求接受检查时,却表现出不知所措,手还颤抖了起来,这引起了关员的怀疑。
随后,关员依法对该名男子进行查验,发现在该男子的腰包中,装着四个透明塑料袋,一包装着数十颗切工精美、半个指甲盖大小的钻石,两包细闪的小钻石,以及一包装着十余颗深蓝色水晶状的不知名石头。
深圳罗湖海关截获的钻石。 深圳罗湖海关 摄
今年11月,经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鉴定,本次查获的物品为钻石和坦桑石,其中大颗钻石28粒、重27.9克拉,小钻石2088粒、重223.2克拉,碎钻675.3克拉,坦桑石11粒、重19.2克拉,上述物品总价值约306万元。
据关员介绍,该名男子声称并不知道挎包里是什么东西,仅为了赚取些许“带工费”而答应帮人带过关。
深圳罗湖海关提醒,在境外获取、携带的自用的黄金饰品、珠宝首饰,尤其是珠宝、钻石等高价值、贵重物品入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以帮人带货赚取“带工费”、通过倒卖赚取差价进行牟利等目的,尤其是以人身绑藏、行李夹藏、伪装等方式企图逃避海关监管携运入境的,已经涉嫌走私,是海关严打、重打的对象。(完)
【编辑:郭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