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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换真处分 村委会2万元维修款变10万元注水合同

2018年11月28日 08: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互动 

  【巡察一线】“假合同”换来“真处分”

  “您好,请问是营盘村村委会维修的承包人向某吗?我们是县委巡察组的工作人员,有些情况想找您了解一下。”

  “我在泸溪县打工,没空。”

  “嘟嘟嘟……”电话再次被挂断,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六次沟通宣告失败。

  事情还得从麻阳启动专项巡察说起。在高村镇,巡察组在核对各村财务资料时敏锐发现,高村镇营盘村村委会的维修花费了10万元。“维修需要这么大一笔经费吗?核实报账明细。”巡察组组长指着账目说。

  巡察组查阅维修资料又有新发现,村部维修前后差异明显。“看照片似乎的确是大规模维修过,明早去村部看看。”巡察组连夜开会分析疑点,为排查问题线索制定工作方案。为证实猜想,巡察组人员翌日进行了实地勘察,并走访周边村民详细询问。村民反映维修后,村部外观变化不大,是内部的维修。村部维修疑似存在“猫腻”。

  “谁是这个工程的承包人?找到他了解情况。”巡察组决定顺藤摸瓜。前后经过六次电话联系,当时的工程承包人向某都不肯与巡察组见面,每次推说在泸溪县务工,似有隐瞒的意思。

  绝不能让资金流失,巡察组当即决定赴泸溪县找向某调查。经过十余次的电话联系,多次做思想工作,巡察组在泸溪县步行十几里山路,终于找到了向某当面核实工程维修的具体情况,维修资金被套取的案情渐渐浮出水面。

  “我以为你们只是走马观花,况且说了得罪人。没想到这么较真,天天打电话,大老远赶来了,我都感到惭愧了,我实话实说吧……”向某感慨道。

  原来,村委会干部以维修村部名义伪造10万元合同,实际仅支付维修款2万元。根据该县“立巡立查”机制,巡察组经过整理,将这一情况作为案件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县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提级查办、快查快办。经查,村干部向秀龙、向秀定、龚华珍、向宽溪等人商量,由营盘村委员会和向某签订了10万元的村部维修虚假合同,并开具10万元工程税票,经报账套取资金后,除去实际工程结算金额19530元(含税金4660元),剩余资金由村支部书记向秀龙保管至今。

  2018年5月31日,营盘村原支部书记向秀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原村主任向秀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原妇女主任龚华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预备党员向宽溪取消预备党员资格,8万元维修项目资金悉数被收回。

  “根据这个案子暴露的监管漏洞,镇政府制定了更明确的财务监督制度。”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回访时,高村镇党委书记张祥余介绍道。

  为了以案促改,做好巡察和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麻阳县纪委监委将这一典型案件予以全县通报,并责令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自查自纠、立巡立改。同时,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截至10月底,已收到主动上交违纪款22万余元。(湖南省麻阳县纪委监委 刘洋 李玉玺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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