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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假发票入账浑不知 湖北宜都一单位三人被追责

2018年11月28日 14:5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孙某某最近有无违纪违法情况?工作表现如何?”近日,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纪工委工作人员小黄再次来到该区某局,向主要负责同志了解其下属工作人员孙某某的工作动态及有无被再次举报等情况。

  今年3月,苏州市高新区纪工委收到关于孙某某的匿名举报信,经研判后决定对孙某某进行函询。孙某某在接到要求其说明情况的函后,对被举报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书面说明,得到了组织的采信。

  该区纪工委对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线索,不是“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而是在实践中摸索建立了一套简单实用的“第一种形态”定期回访机制。对采用“第一种形态”了结的问题线索,承办科室会在线索了结后,定期向案管室收集相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动态,在线索了结6个月、12个月后,到其所在单位回访,了解其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情况。

  据悉,今年1月至10月,该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172人次,占“四种形态”的70.23%,较去年同期增长45.56%。“该项工作机制大大拓展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实效,有效遏制了少数党员干部对待‘第一种形态’存在的不重视心态和蒙混过关心理,从而有助于实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目的。”高新区纪工委负责人表示。(黄浩杰 胡宇)

【编辑:邢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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