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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等禁入森林类景区

2019年02月01日 16:41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等禁入森林类景区

  福州晚报讯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近日印发《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森林类风景区森林防火通告》,要求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竹脚香、纸箔、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和火种进入森林类景区。

  根据通告,在森林类景区和林缘地带严禁吸烟及随意丢弃烟蒂等火种,严禁燃放各种烟花爆竹、野炊、烧烤以及放飞“孔明灯”等行为;祈祷、祭祀烧香、烧纸、点蜡烛等明火行为限制在指定地点,景区其他地方和林缘地带不得施行;2月4日(除夕)夜,通往鼓山的鼓岭至涌泉寺公路、鼓山下院古道、勇敢者石阶道、松之恋石阶道、十八景、长寿路A、番厝仔(四公里)、般若庵路口、建坂村路口、龙门村路口、快安磨溪路口封闭,下院至涌泉寺公路实行交通管制。

  市民若发现火情请立即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鼓山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值班电话83921184。

  (全文共358字)

李芳云

李芳云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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