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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违规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2019年04月19日 18: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4月19日电 (陈静)记者19日从云南省政府获悉,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包括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等。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图为“八不准”规定具体内容 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摄
图为“八不准”规定具体内容 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摄

  18日,云南省政府官网公开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云南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认真贯彻执行“八不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图为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摄
图为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摄

  通知称,本规定自印发之日(17日)起施行,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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