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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户口簿标注“未婚” 仍索要“单身证明”

2019年04月22日 11:50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户口簿标注“未婚” 仍索要“单身证明”

  市治庸问责办通报四起不满意问题典型案例

  在近日出炉的2019年首期“双评议”半月报中,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因违反民政部关于“无婚姻状况,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向办事群众索要“奇葩”证明,这是被市治庸问责办全市通报的4起不满意问题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没有“奇葩”证明就不办事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额外设置审批前置条件,当事人在该窗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要求出示单身证明,当办事人跟民政部门核实单身证明已取消并跟该单位工作人员说明后,工作人员回复:“那我们这就是要出具单身证明,不然就不办。”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在该窗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提供了能证明婚姻状况的户口簿,但该窗口工作人员仍要求当事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单身承诺),否则不予收件。此做法违反了民政部关于“无婚姻状况,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规定,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无相关政策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给予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人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杜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某某进行工作约谈。

  半天发号30个尚有余量也不办

  新洲区司法局公证处在工作时间以工作量已满、需要对上午已办结的公证事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等理由,不接受当事人正常业务申请,导致办事群众多次跑路。

  经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在上午11时20分到该单位申请办理曾用名公证,工作人员告知当天上午已发放办证号30个,工作量已满,不予受理。当事人在现场等到11时40分其他办事群众均办理完毕离开后,再次要求工作人员受理相关申请,工作人员以虽然未到下班时间,但需要对上午已办结的公证事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为由再次拒绝。针对上述问题,给予新洲区司法局公证处负责人曹某、工作人员霍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新洲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张某某进行工作约谈。

  一次性告知次次说法不一致

  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办理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不清晰,所需材料每一次说法都不一样,导致办事群众来回反复跑。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在该单位申请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被告知缺少相关材料,但未明确告知学信网学历证明版本及《建造师注册申请表》需复印等,导致办事人第二次仍未办理成功。同时,调查中还发现该窗口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考试合格证明资料》不应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针对上述问题,给予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企管科工作人员韩某诫勉谈话处理,对企管科科长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三个月连续三次办证均被告知网络故障

  洪山区公安分局狮子山派出所在办理居住证时,办事民警多次以网络故障等原因告知无法办理,办事群众跑了3次仍未办理成功。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于2018年9月去该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时,被告知当天网络故障,无法办理登记。其后,当事人在10月、11月先后两次前往该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均以网络故障为由未办理相关业务。针对上述问题,给予该派出所干警李某通报批评处理。

  记者杨荣峰 通讯员吴祺

【编辑:邢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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