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船家在禁渔期电鱼 被发现后弃船逃跑

2019年05月05日 09:27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 

  船家在禁渔期电鱼 被发现后弃船逃跑
  船只被作为证据带回北大码头进一步调查

  本报讯(记者 黎兆齐 通讯员 杨燕萍)大白天在邕江水面非法电鱼,当城管执法人员到来后,船家弃船往岸上逃跑。日前,南宁市城管支队水上大队在邕宁水利枢纽河段查获一艘违法捕捞船只,将船扣回做进一步处理。

  近日,南宁市城管支队水上大队人员到邕宁水利枢纽下游开展执法巡查,途经南宁港河段时,发现一艘船只正在邕江水域中央捕捞作业,执法船立即上前检查,当执法船快要靠近时,该船立即快速驶向北岸停靠,船上涉事人员弃船快速往岸上逃跑。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进入该船只检查,该涉事船船长8米、宽1.6米,船上有一套升压装置,一副带电线捞绞,经电线与电瓶连接构成一套电鱼工具,发动机还是热的;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船船舱内有赤眼鱼等渔获物若干。该船已经涉嫌电鱼,违反了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因涉事船只当事人弃船逃跑,执法人员将该船作为证据保存带回北大码头做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珠江(含邕江)水域禁渔期,除休闲娱乐类钓鱼外,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但一些人受利益驱动依然不顾《渔业法》和禁渔期相关规定,开展违法捕捞行为,甚至竟然非法电鱼。

  南宁市城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城管支队将继续按照《渔业法》和禁渔期相关规定,加强执法巡查,特别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邕宁水利枢纽下游河段违法捕捞情况,将联合渔政、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邕江生态环境。

【编辑:左盛丹】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