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北当阳5名塑料厂经营者污染环境被刑拘

2019年05月17日 2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宜昌5月17日电 (游小露)废旧塑料加工厂将废水直接排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工厂负责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湖北当阳市公安局17日对外通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犯罪嫌疑人曾某、李某等5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废水直接通过地下涵管排放造成严重污染 游小露 摄
废水直接通过地下涵管排放造成严重污染 游小露 摄

  今年4月中旬,当阳市公安局联合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和宜昌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对当阳市范围内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

塑料加工厂内破碎的聚酯类废旧塑料 游小露 摄
塑料加工厂内破碎的聚酯类废旧塑料 游小露 摄

  在排查到该市玉阳办事处一处加工厂时,发现该工厂负责人曾某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经营活动。

  警方发现,曾某使用该厂内一台破碎机用于破碎聚酯类废旧塑料,并将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接通过地下涵管排放,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民警对该工厂生产产生的废水进行提取送检,发现水样中含有二噁英类有毒物质,曾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民警在排查中还查出当阳市关陵路、河溶镇前进村、玉阳办事处,以及坝陵办事处等地4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且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犯罪嫌疑人在加工厂内指认污染现场 游小露 摄
犯罪嫌疑人在加工厂内指认污染现场 游小露 摄

  警方称,经检测,这4家工厂水样结果显示二噁英类毒性物质浓度均超标。这4家废旧塑料加工厂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5月13日至今,曾某、李某等5人经营的5家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被依法取缔,经营者陆续传唤到案,并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编辑:刘湃】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