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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三名盗墓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05月24日 09:4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梵文墓碑断成了两半

  云南云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讯(通讯员冯琳 李春丽)近日,由云南省云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云龙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罗志军、杨福忠、李学成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2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判处三被告人赔偿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元,在省、市、县三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16年7月,杨福忠、罗志军、李学成到云龙县白石镇顺荡火葬墓群,盗窃火葬墓群内编号为44号、65号、75号的三块梵文墓碑(属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盗窃过程中造成40号梵文墓碑损毁,断成两半。次日,三被告人以2000元的价格将三块墓碑销赃给张利军。经云南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鉴定,对44号、65号、75号三块梵文墓碑分别估价1.8万元、1.5万元、1.7万元;对40号墓碑损毁前估价1.5万元,损毁后估价8000元。

  云龙县检察院认为:三被告人盗窃墓葬群内梵文墓碑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其中,盗窃过程中对40号梵文墓碑的损毁还侵害了国家公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

  为切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拟就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呈报最高检,获得最高检支持。

  冯琳 李春丽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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