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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2019年06月18日 10:2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安徽将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安徽全省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年底前安徽省将实现省市县三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安徽副省长王翠凤在会议上强调,各级工商联、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高度,全面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是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依托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商会调解服务窗口,或在商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联络站,开展调解工作。自去年在滁州市展开商会人民调解试点以来,这项工作迅速在安徽全省推进。安徽省高院、司法厅、工商联出台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工商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开展联合督导指导,并将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今年的省政府目标考核,同时纳入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年度考核,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王翠凤指出,商会人民调解是一项法律制度,是纠纷化解的柔性方案,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商会人民调解把商会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和人民调解的成本低、速度快、程序活的优势结合在一起,起到了“行内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人解”的独特效果,正日益成为化解民营经济矛盾纠纷的重要生力军,大有可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要贵在作为,加强诉调对接,力促诉前分流;要坚持质量第一,促进案结事了;要拓宽案源渠道,提高调解质量,强化成果运用;要树立、打响商会人民调解特色品牌,切实提高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可度和行业美誉度。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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