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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宣判: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9年07月10日 10:0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备受社会关注的“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今日(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太(化名)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一起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将河南男子常太卷入了舆论漩涡。视频中,男子自称曾与此事件中的另一名当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林(化名)有过节。画面中,常太挥手打向张林,张林除了数次道歉和抚摸其臂膀示好外并未还手。

  随后,常太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常太的辩护人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案曾于今年3月12日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6月12日,“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一审庭审时,被告人常太的两名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主张“系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寻衅滋事”。常太当庭向当事教师张林致歉,并表示愿意提供经济补偿,此后会多做公益,弥补自己的过错。

  常太已在看守所被羁押203天。进入法庭前,常太的妻子洪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家人最希望的结果是“可以当庭释放”。前几日,央视新闻播出了6月12日第一次庭审时的画面,洪女士看到画面中的丈夫后表示,“他瘦了很多,人也很憔悴,非常心疼。”

  今日(7月10日)上午,此案在栾川县法院开庭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编辑:杨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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