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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修订公益创投管理办法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2019年07月18日 15:04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广州修订公益创投管理办法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央广网广州7月18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廖培金)日前,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修订印发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按照新《办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资助资金。

  推动创投项目服务深入基层,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新《办法》明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心理调适、平安创建、群防共治等社区活动。广州将依托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着重打造一批服务精准、创新性强、成效突显、示范性好社区社会组织品牌服务项目。

  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项目最高资助额度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政府投入“种子资金”支持社会组织联动社会力量,撬动社会配套资源开展公益服务,每个项目以核定的预算总额与社会组织自筹资金之间的差额作为资助标准。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60%且不超过50万元”。相较往年规定,新《办法》要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保持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按6:4的最低配比不变,但进一步提高了最高资助额度,增幅达66%。

  确立人员费用支出比例,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

  对于往届创投主体反映项目人员费用支出难的问题,新《办法》首次明确“资助资金用于人员费用支出部分不得超过30%,自筹资金不受此限制”。这对于初创型的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将是解决经费紧张、留住社会组织人才的一大利好信息。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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