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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互联网行业面对的一场“大考”

2019年08月06日 04: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7月31日,百度发布《职业道德——严重违纪处理通告》,通报了近期公司职业道德委员会内部查处的12起严重违纪案件。其中较为严重的4起,上海大客户销售部史帆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警方正式刑事立案侦查;百家号业务部张飏、IDG战略运营部许瑨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警方正式刑事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本地广告业务部吕帅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警方正式刑事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在此之前的7月22日,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正式揭晓。此次上榜的129家中国企业中,以互联网公司为代表的“新经济”公司达到4家。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莫过于首次上榜、成立时间才9年的小米集团。然而,前一天的一则贪腐新闻,也让小米登上了热搜:创意部总监赵芊索要供应商好处费700万元。目前,赵芊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华为公司创始人任正非曾多次表示,唯一能阻挡公司前进的,就是内部腐败。他甚至表示,如任由腐败发生,不在制度上作更多改进和强化教育,公司就会走向灭亡。这是互联网行业面对的一场“大考”。

  的确,互联网公司在飞速发展时,腐败问题也相伴而生。最近一段时间,互联网公司又曝出不少腐败案。美团原市场营销部总监赖某、高级经理梅某、离职员工路某均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7月16日被北京朝阳警方刑事拘留;还有360公司知识产权部资深总监黄晶,因收受多家代理商贿赂被查。

  行业蛀虫 无孔不入

  毋庸置疑,互联网公司的蓬勃兴起,给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带来了深刻改变,买衣服有电商,吃饭有外卖,代步有网约车。在这场前所未有的“颠覆”中,伴随而来的是,少数掌有“实权”的互联网公司高管趁机“拔毛”、违法获利,手法各异,花样翻新。

  早在2011年,百度公司就设立职业道德建设部负责公司内部反腐败工作,2012年以来,百度已通报遍及各部门近百名内部员工严重违纪案件,多涉嫌职务侵占、商业受贿等,最轻者被开除,严重者被移交司法机关。

  2016年10月,“廉洁京东”发布《京东集团反腐败公告》,将过去一段时间查处的10起内部腐败案件集中进行了实名公布,其中多名员工在办公室现场被警方带走。

  索要供应商财物,收受代理商贿赂是58同城渠道事业部原高级副总裁宋波、渠道事业部原总监郭冬等人的惯用手法。2018年11月,宋波、郭冬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更令人吃惊的是,原阿里文娱高管优酷总裁杨伟东因为涉嫌贪腐而被调查,数目超过一亿元。这已经是阿里7年来第6位“落马”的高管了。

  滴滴网约车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其内部员工也为自己的贪贿打开了“方便”之门。仅在2018年,就查处各类腐败、舞弊等违规事件60余起,解聘违规人员83人,其中8人因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

  2018年12月3日,美团发布生态反腐处罚公告:包括内部员工、生态合作伙伴人员以及共犯社会人员等89人受到刑事查处,其中外卖渠道高级总监常某因触犯公司“高压线”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美团这次公告披露的数据也相当惊人:2018年2月至12月,美团“重案六组”在业务、HR、风控、技术、IT、内控、内审等团队支持下,调查违纪类案件29起,移送公安机关查处89人。其中,内部员工贪腐及其他违纪案11起,涉案员工16人,社会人员14人。

  “因为互联网公司在快速开拓市场、飞速发展过程中,赋予管理人员一定的权力激励创新,但在‘守业’阶段,内控合规管理不够,高管贪腐现象频现是互联网公司发展中难以逾越的一道‘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观点受到业内人士的一致赞同。

  巧立名目 非法获利

  透过近年被曝光的腐败案例,不难发现,商业贿赂在互联网公司腐败案件中最为常见,巧立名目、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截留私分也是一些高管伸手的伎俩。

  互联网平台的加盟商为非法利益输送提供了条件。以入驻天猫店铺的中介费为例,3年涨了5倍。林先生是做户外运动品牌的,正常渠道下,想申请注册的类目是没有准入入口的。最后,林先生给天猫内部人员10万元才申请上。其实,所谓的内部人员就是运营“小二”,通过收取中介费方式给不符合条件的店铺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非法利益输送,多的高达50万元。除了入驻审核,他们还可以操纵活动曝光的“坑位”。每年双十一、双十二,一些店铺通过和“小二”买“坑位”获得更多优先,价格也会从几千、几万到上百万不等。

  对外投资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或者职务侵占、挪用行为比比皆是。比较知名的是2016年12月,阿里影业副总裁、淘票票总经理孔奇截留运营商返现案。公开资料显示,孔奇私刻了支付宝和淘宝的公章,通过其名下的两家公司走账,截留阿里及支付宝给运营商的返现费用,获利高达上百万元。

  企业员工特别是高管利用岗位职权实施贪腐行为已是见怪不怪,更有甚者,里外联合蒙骗老板。有业内人士称,拿返点在互联网营销这块是个公开的“潜规则”。因为跟谁合作,用谁家的广告,用谁家做供应商,这些问题就为产生腐败提供了温床。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北京春庭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加入“百度联盟”的方式同百度合作。身为百度联盟发展部总经理的马国林,收取关某、张某给予的钱款共395万余元。最终,马国林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并退缴全部受贿款项。

  有网站还披露了互联网公司员工“挖墙角”的手法。比如,虚假报销会议费用;利用职务便利,要求合作商虚报费用并把虚报部分据为己有;弄虚作假骗取公司销售提成,利用假商户刷单,骗取公司补贴款;截留商家推广费占为己有等。由于获取的非法利润空间巨大,诱惑力极强,极少数高管往往铤而走险,“赴汤蹈火”。

  标本兼治 同向发力

  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企业的腐败风险也愈加多元。而互联网公司对腐败事件由往常的“内部消化”,逐渐转变为主动曝光,反腐方式在变,反腐脚步也一直未停。

  阿里是较早开始反腐的代表企业,其于2012年设立的集团一级部门“廉正合规部”,被称为“锦衣卫”般的存在。该部门成立8年时间里,已经查处多名管理层人员,一律点名曝光,纳入公司“黑名单”。包括淘宝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阿里集团原人力资源部副总裁王凯、阿里前副总裁刘春宁……

  腾讯为反腐设置了六条“高压线”:故意虚假报账、收受回扣、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从事与公司有商业竞争的行为、违法乱纪行为、打听或泄漏薪资等保密敏感信息的行为。每一位员工在入职第一天都会被告知,触到其中一条,轻则免职,重则移交司法机关。

  瓜子对腐败问题同样“零容忍”。2017年8月,阳光诚信联盟举行第一届反腐败峰会。瓜子作为联盟成员,同京东、腾讯、百度、沃尔玛中国、美团点评、唯品会、360、新浪微博等其他36家企业发表联合宣言,将合力加强企业内部腐败治理,建立了企业间信息共享机制,任何一家企业因为腐败问题而辞退的员工,那么联盟企业将会对其封杀。

  “如果你贪了公司10万元钱,就算花1000万元调查取证,也要把你给查出来。”京东的反腐之言掷地有声。

  据了解,为了帮助内部反腐,京东还开辟了多种形式的举报渠道,包括“廉洁京东”微信公众号、反腐举报专属电话、“廉洁京东”反腐官网等,并且每年投入1000万元的反腐奖励专项基金。

  7月17日,360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周鸿祎在朋友圈称:“公司里有些部门有了权力,不是为用户客户服务,而是变成了寻租的工具,这完全违背了公司的基本价值观和文化,要用最锋利的刀子将这些腐烂的肉切掉。”既是回应360知识产权部资深总监黄晶涉嫌受贿被捕一事,更是表明了公司反腐的坚强决心。

  治理互联网公司腐败,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只有同向发力,才会收到预期效果。

  “对涉嫌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类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腐败行为,必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天虎如此建议。同时,只有建立完善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治理体系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减少腐败现象。(本报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万传文)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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